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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8月4日,深圳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深圳市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全面推进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
《创建方案》明确,深圳市创建活动于2017年6月启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创建动员会,向全市大型商超发出了创建号召,得到了参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为了督促授牌超市持续符合示范标准要求,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授牌的示范超市实施动态管理,自2018年开始每年开展复核,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示范超市予以摘牌,被摘牌超市整改到位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参与创建活动。
这次创建活动以惠民利民为主线,坚持“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政府推动、动态管理、分批创建”的原则,紧紧围绕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方案中确定的十项创建标准,从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源头管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等方面严格把关,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积极设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全程追溯等制度。
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食安办发布的创建标准基础上,深圳市食安办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深圳特色,制定了更加细化的创建标准,从必备资格条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来源控制、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机制和信息公示六个方面确定了38个评价要点,包含4个否决项、22个关键项和12个一般项。其中,具有深圳特色的评价要点主要包括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和完善不安全食用农产品处置机制,建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召回制度等。
来源:广州日报 http://gzdaily.dayoo.com/pc/html/2017-08/15/content_47_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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